真实案例对比!省钱妙招速速get

截至今年11月底
莲都区共有56944人次
享受“浙丽保”提供的医疗保险服务
待遇支出金额为1233万元

今天,小布通过真实案例和对比图
带大家了解“浙丽保”
是如何成为咱们莲都人
强有力的后援

真实案例一
莲都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李某某,2021年因肝硬化、直肠静脉曲张破裂等疾病就医治疗,总医疗费用39.04万元,如未参保“浙丽保”,经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23.23万元后,个人仍需承担医疗费用15.81万元。参保“浙丽保”后,经“浙丽保”报销6.43万元,个人承担的费用仅需9.38万元。总体报销比例从59.5%提高到75.98%,提高了16个百分点。
参保“浙丽保”待遇前后分析对比表
项目
改革前
改革后
参保人
李某某
出生年月
1955年10月
参保地
莲都区
所患疾病
肝硬化、直肠静脉曲张破裂等
参保险种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浙丽保”
医疗总费用
39.04万元
39.04万元
基本医保报销金额
18万元
18万元
大病保险报销
5.23万元
5.23万元
“浙丽保”报销金额
0
6.43万元
患者个人承担费用
15.81万元
9.38万元
患者个人承担费用比例
40.5%
24.02%
总体报销比例
59.5%
75.98%
真实案例二
莲都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叶某某,2021年因皮肤恶性黑色素瘤等疾病就医治疗,总医疗费用52.51万元,如未参保“浙丽保”,经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27.06万元后,个人仍需承担医疗费用25.45万元。参保“浙丽保”后,经“浙丽保”报销16万元,个人承担的费用仅需9.45万元。总体报销比例从51.53%提高到82%,提高了30个百分点。
参保“浙丽保”待遇前后分析对比表
项目
改革前
改革后
参保人
叶某某
出生年月
1951年1月
参保地
莲都区
所患疾病
皮肤恶性黑色素瘤
参保险种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浙丽保”
医疗总费用
52.51万元
52.51万元
基本医保报销金额
18万元
18万元
大病保险报销
9.06万元
9.06万元
“浙丽保”报销金额
0
16万元
患者个人承担费用
25.45万
9.45万
患者个人承担费用比例
48.47%
18%
总体报销比例
51.53%
82%
真实案例三
莲都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梁某某,2021年因主动脉夹层、尿毒症等疾病就医治疗,总医疗费用48.05万元,如未参保“浙丽保”,经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18.35万元后,个人仍需承担医疗费用29.7万元。参保“浙丽保”后,经“浙丽保”报销19.44万元,个人承担的费用仅需10.26万元。总体报销比例从38.19%提高到78.64%,提高了40个百分点。
参保“浙丽保”待遇前后分析对比表
项目
改革前
改革后
参保人
梁某某
出生年月
1969年9月
参保地
莲都区
所患疾病
主动脉夹层、尿毒症
参保险种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浙丽保”
医疗总费用
48.05万元
48.05万元
基本医保报销金额
15.1万元
15.10万元
大病保险报销
3.25万元
3.25万元
“浙丽保”报销金额
0
19.44万元
患者个人承担费用
29.7万元
10.26万元
患者个人承担费用比例
61.81%
21.35%
总体报销比例
38.19%
78.65%
在看过真实案例之后
想必许多小伙伴都想给
自己和家人安排上
缴费方式就在下方~

01 参保对象、标准和时间
1.参保对象:丽水市基本医保参保人员;
2.保费标准:2022年“浙丽保”保费为100元/人;
3.集中参保时间:2021年11月29日-2022年1月31日。
02 缴费方式
2022年“浙丽保”参保缴费实行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主要渠道如下:
1.已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优先从医保个账中自动扣缴,已签订社保卡代扣代缴协议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优先从社保卡账户中自动扣缴;
2.“浙里办”参保:通过“浙里办”医保专区首页,进入“浙丽保”参保缴费;

4.短信参保:点击丽水市医保局发送短信的参保链接,进入“浙丽保”参保缴费;
5.银行柜台参保: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至农商银行柜台参保缴费;
6.POS机参保:持本人社会保障卡,通过POS机参保缴费。
小布还有一个好消息告诉大家
2022年“浙丽保”
价格不变,保障待遇大升级!
不仅保障范围扩面
还增设了保障待遇

点击看大图
小布还罗列了
关于“浙丽保”的20个关键问题
并逐个详细解答
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1 问:“浙丽保”1.8万元起付线,是每年清零计算还是累计计算?
答:“浙丽保”起付线在参保年度内累计计算,在年底清零,次年重新计算起付线(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均是如此)。
2 问:“浙丽保”提高了待遇,是不是我原来看病没有报销的医疗费也能报销?要到哪里报销?
答:“浙丽保”保障范围扩面和增设保障待遇均可追溯至2021年1月1日起。如您符合以上扩面待遇或增设待遇的,即可按规定标准报销待遇。如您是在市内就诊一卡结算或市外就诊已到“浙丽保”窗口报销的,无需再提供材料或到窗口申请,我们已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系统识别、计算,此次补报待遇将会直接转入您的医保卡银行账户,请及时查收即可。如您是在市外就诊尚未到“浙丽保”窗口报销,您到窗口报销时,工作人员会统一按新标准帮您一次性报销。由于待遇享受人员较多,补报费用系统识别和支付到位需要一定时间,我们会及时进行短信提醒。如您有疑问,可致电服务热线电话:05782070333。
3 问:我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今年还能用个账和历年账户余额为我自己和家里人缴费吗?
答:可以。根据《丽水市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浙丽保)实施方案》规定,职工可用个账为自己参保,并可通过家庭共济利用历年个账余额为家庭成员参保,今年该项政策仍继续执行。
4 问:我能给他人投保“浙丽保”吗?怎么操作?
答:可以。您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浙丽保”参保二维码,或通过“浙里办”医保专区,点击“浙丽保”,进入参保页面,在线支付保费为他人投保。如果您是职工参保人员,代投保的人是您的直系亲属,可通过在“浙丽办”医保专区绑定“家庭共济”,还能直接从您医保个账历年结余中扣缴“浙丽保”保费。
5 问:每年“浙丽保”的保费能自动扣缴吗?
答:能。只要您签订“丽水市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费代扣代缴授权书”,下一年度在您基本医疗保险正常参保的情况下,系统会在“浙丽保”规定的缴费期内,从医保个账或社保卡中直接扣缴,无需再重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6 问:“浙丽保”代扣代缴协议如何签订?
答:签订“浙丽保”代扣代缴协议有两种方法:一是线上签订,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浙丽保”参保二维码或在“浙里办”医保专区打开“浙丽保”,进入参保界面后,即可阅读并选择签订代扣代缴协议;二是线下签订,前往各地医保大厅、农商银行柜台或“浙丽保”承保保险公司大厅,即可手工签订代扣代缴协议。
7 问:“浙丽保”代扣代缴协议可以取消吗?
答:可以。您可拨打“浙丽保”热线0578—2070333进行咨询办理,工作人员会指导您线上或线下取消的方式。
8 问:在“浙里办”帮家人成功参保“浙丽保”,但家人又自己去办理参保,会造成重复参保吗?
答:“浙丽保”参保系统会进行参保信息识别,不会造成重复参保。
9 问:如何查询“浙丽保”是否参保成功?
答:已经办理参保缴费的人员,可以通过“浙里办”医保专区或微信、支付宝扫“浙丽保”二维码进入“浙丽保”参保首页,点击参保,选择个人中心,选择参保记录查看自己参保缴费情况,选择我的订单查看为家人或他人参保缴费情况。
10 问:我先后2次拨打2070333的“浙丽保”热线都占线,是什么原因?
答:由于集中参保期咨询量大,上班时间拨打热线的群众较多,容易出现占线的情况,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为给参保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我们已安排22名话务员接听热线,并增设了排位提醒。如您遇到热线占线,建议您错时拨打,我们将24小时在线为您服务。
11 问:去年政府为我们低保户资助参保了“浙丽保”,今年还资助吗?是需要我们先交费再补钱给我们,还是政府直接帮我们参保?
答:今年全市低保、低边和特困人员继续享受政府全额资助参保,您本人无须办理缴费手续,我们会和财政、民政部门对接办理好困难群众参保手续。其他享受资助参保人员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12 问:我们企业想给员工集中参保“浙丽保”可以吗?如何参保?
答:可以。《丽水市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浙丽保)实施方案》(丽政办发〔2020〕80号)鼓励用人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为职工和居民购买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购买经费按商业健康保险规定在计算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如您的企业想办理员工集中参保,请携带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的员工花名册及企业公章到当地医保经办大厅“浙丽保”专窗办理。
13 问:我收到了“浙丽保”将进行参保代扣代缴的短信,由于间隔时间较长,我记不清楚自己有没有签过协议,请问如何查询?
答:为方便群众参保,2021年“浙丽保”参保期间,我们参照基本医保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的方式,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了线上和线下两种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的方式。您可通过以下方法查询是否签订代扣代缴协议:使用微信、支付宝扫“浙丽保”参保二维码,或通过“浙里办”医保专区,点击“浙丽保”,进入参保页面,进入个人中心,查询授权协议,即可查看签订的相关协议和协议签订时间。如您需要取消协议,您可拨打“浙丽保”热线0578—2070333进行咨询办理,工作人员会指导您线上或线下取消的方式。
14 问:我收到“浙丽保”将进行代扣代缴的短信,请问是不是会直接帮我扣缴,还需不需要我本人办理参保手续?
答:如您在2021年参保“浙丽保”时签订了代扣代缴协议,其后未取消协议,在您账户余额充足的情况下,系统将会参照基本医保为您办理新一年代扣代缴参保手续,不需要您再重新参保。
15 问:参保“浙丽保”,单位离职后职工医保中断,“浙丽保”待遇还能享受吗?
答:不能享受。因欠缴保费、中断参保关系等原因暂停或中断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不享受“浙丽保”待遇。欠缴基本医疗保险保费人员按规定补缴后、中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人员重新续保基本医疗保险后,自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6个月后开始享受“浙丽保”待遇。
16 问:我听说“浙丽保”保障范围已经扩大到六百多个自费药品了,请问具体是哪些药品项目,能公布吗?
答:“浙丽保”目前保障范围扩大到基本医保目录外的699个自费药品、70个自费诊疗服务项目和符合相关规定的医用材料,您可以通过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查看。

17 问:我在线上参保“浙丽保”,人脸识别无法通过,怎么办?
答:为方便群众线上参保,我们提供了两种方式进行身份校验:一是人脸识别,二是短信验证。两种方式任选一种即可完成个人身份校验。如您选择人脸识别进行身份校验不成功的,系统将自动发送验证码短信至您的手机,请输入验证码即可完成身份验证进入下一步骤。
18 问:我在外地工作,要如何为父母及子女参保2022年“浙丽保”?
答:您为他人参保可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浙丽保”二维码,请用您本人身份信息登录,添加被参保人身份信息直接为其参保。也可打开“浙里办”,地区选择丽水,点击热门服务中“浙丽保”,点击左下方“为他人参保”按钮,添加被参保人的身份信息即可直接为您父母和子女参保。
19 问:去年用医保个账为父母和小孩缴纳“浙丽保”的,今年能自动代扣代缴吗?
答:不能,代扣代缴仅对去年签订过代扣代缴协议的参保人员。新一年度您若要为近亲属参保的,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扫“浙丽保”参保二维码或通过“浙里办”医疗保障专区,点击“浙丽保”,进入参保页面,重新办理参保缴费,保费可通过家庭共济,从您的医保历年个账中支付。
20 问:我本人已参保“浙丽保”,但是无法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帮家人参保,请问是什么情况?
答:您的问题可能有两种原因,一是您的历年个账余额不足,二是你未在“浙里办”上与您的家人绑定家庭共济关系。您可先登录“浙里办”搜索“医疗保障专区”首页选择办理家庭共济,将父母、配偶或子女绑定为家庭共济成员后,确定自己医保历年个账余额充足的(“医疗保障专区”首页右上角可查询本人医保个账余额),就可以通过“浙里办”的医疗保障专区或通过微信、支付宝扫“浙丽保”参保二维码,点击“浙丽保”,进入参保页面,办理参保缴费。若您医保个账历年余额不足可以选择通过微信或支付宝进行扣款缴费。
小伙伴们
快一起参保吧~
编辑 | 苇 叶
通讯员 | 区文财政局 吕 串
部分来源 | 丽水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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